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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所谓“人事代理”,其中大有玄机。
“说白了,就是变相的网上签约。”曾在山东某高校担任辅导员助理的方齐(化名)向《望东方周刊》记者讲解了“人事代理”的运作方式:待就业学生到人才交流中心,告知工作人员要办理人事代理协议,然后出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账号和密码,工作人员直接登录完成签约程序,然后打印出纸质的就业协议。
“现在各地的人才市场都下辖几个公司专门做人事代理。”方齐告诉本刊记者,这样就可以完成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三方协议”,“其实是一举三得,学生的档案和户口得以保留在学校所在城市;网上签约的程序完成,学校就增加了一个已就业人数,签约率上去了;人事代理部门收取代理费用。”
“当然学校一般不会提就业率,只是告诉学生,户口如果被打回原籍,再想回来会很难。”方齐说。
事实上,“人事代理”的活跃程度,与户籍政策的松紧度密切相关。
如北京市户籍政策相对严格,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称,只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服务,不接受个人人事代理业务;而在上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要办理户籍申请表,实行评分制,达到标准分的就可办理上海市户籍;而其他一些二线城市,户籍政策相对宽松,以山东潍坊为例,学生缴纳180元的人事代理费用,即可以将户口和档案交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1年,之后如果想继续托管,可以随时缴费,也可以在户口和档案迁出时一次付清。这种相对宽松的管理,客观上为人事代理提供了条件。
除了人事代理,灵活就业也为拉高签约率出力不少。
方齐说,学院会在毕业实习时将灵活就业申请表下发学生。4月份实习结束,还没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就会找实习单位在灵活就业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上交学校。有些院系还会找一些关系比较好的单位,在灵活就业申请表上盖章,之后添加未签约同学的个人信息。
“在我们学校,两个灵活就业,相当于一个就业。”方齐告诉本刊记者,“灵活就业申请表可以派大用场。”
毕业前几个月,学校要求就业情况一周一报,辅导员会根据当时的签约情况交表,情况不好,就多交几份;就业率数字不是特别难看,就少交点。这样一来可以拉高就业率,二来避免灵活就业一次出现过多而显得突兀,三来还可以说明学院在为解决就业问题而不懈努力。
以方齐曾带过的艺术学院某系为例,全班有不少于1/3的同学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灵活就业的。
无视国家政策的“二选一”
有一点,让熊丙奇认为西北政法大学的“说明”逻辑有误。
他介绍说,早在2002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七条指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说,学校有义务应毕业生要求,保留其户口和档案两年,这是个缓冲期。
熊丙奇认为,对照这一文件不难发现,西北政法大学有关“学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派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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