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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十大亮点(下) |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
解的月最低工资要高。目前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40元,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5元。 提示:针对非全日制用工中每日劳动时间较短、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实践中拖欠工资现象较普遍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九: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 钱女士应聘一家商场做营业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商场要求她交800元的履行合同保证金。当钱女士因种种原因辞职后,商场拒绝归还保证金。 分析:收取押金,扣压身份证件等一直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但现实中这种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也按此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法亮点之十:拖欠工资可能加付等额赔偿金 李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已经两年了,虽然合同中约定每个月15日为发薪日,可公司总是不按时发工资,有的时候甚至拖欠几个月后才发,有一次,劳动监察部门来查处限期支付后,公司还左拖右拖不肯付。李先生想知道,公司再这样,他能不能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让公司赔偿他的损失。 分析:李先生可以这样要求,如果到明年公司还恶意拖欠工资,还可能被责令按照拖欠额向李先生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提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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