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燃气人才网 http://www.gashr.net 国内最大、最权威的燃气行业专业人才招聘网站,唯一面向燃气行业的专业人才招聘网 想招聘燃气人才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闭
免费招聘发布 | 简历搜索 | 忘记密码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免费注册企业会员 | 免费注册个人会员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会员注册 | 客服中心 |
企业中心
个人中心
问题帮助
欢迎您来到gashr.net网站
首页
个人求职
企业招聘
高级人才
职场咨讯
招 聘 会
服务内容
在线留言
亚威燃气设备供应商,专业供应燃气调压箱、燃气调压器、燃气报警器等 电话:0755 25887548
您的位置:主页>职业礼仪>劳动合同十大亮点(上篇)
职场资讯
求职必读
简历规范
求职面试
职业礼仪
职场速递
最新资讯
最新招聘公告
招聘会资讯
人才资讯
实用信息
新劳动法专题
职场指导
网站公告栏
加盟合作
站点公告
培训充电
热点培训
计算机培训
其他培训信息
 

劳动合同十大亮点(上篇)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一: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
  老王是某民办学校的会计。到2008年1月,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将满11年,老王非常关心的是,自己这样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届时是否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分析:《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一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二是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提示:《劳动合同法》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二:违法不签合同单位要付双薪
  尹小姐去年就进入某百货商店担任营业员,但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几次跟单位提起,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尹小姐也没有办法,但心里一直很担心。《劳动合同法》对不签合同有说法吗?
  分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许多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三:连续订立两次合同后续订得签“无固定”
  小李进入公司工作6年了,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公司其他人也都是这样,不知道自己能在公司干多久,每次合同快到期时大家都很紧张,如果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小李他们就只能收拾东西走人了。
  分析: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很多单位都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甚至签得更短。
  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上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包括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
第1页 第2页    1,500字/页 1/2页 共2,684字   
 
关于我们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支付 - 广告报价 - 建议留言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免费注册会员
亚威燃气人才网--网上燃气人才大市场燃气英才网燃气招聘网燃气人才网(gashr.net) ©2008-2012 版权所有深圳市亚威华实业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09517号-3】 网站服务热线:0755-25909848,0755-25887548 25887548 传真:0755-25887232  E-mail:ywhdeng1995 
  广告咨询:广告咨询  友情链接:友情链接
未经【亚威燃气人才网】授权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