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受益的人群也不是越少越好,因为这意味着最低工资制度有可能形同虚设。据全国总工会2009年底的调查,职工月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4.8%,高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以下的占10.9%,高出50元至100元的占12.5%,三者合计占28.2%.考虑到超时劳动的普遍存在以及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非纯粹的“工资”,实际上有近1/3的职工工资徘徊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有近1/3的劳动者要靠最低工资标准来保护,这样的调查结果既意味着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已经严重失衡,职工群体的正当利益严重受损,也说明不少人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视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不仅仅只是误解,而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基础。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不足以影响我国的竞争优势
最低工资标准的普遍上调也引发了关于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担忧,有人甚至据此认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消失。但事实上,劳动力成本上升与否也应该从“比较涨幅”的角度看,如果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跟不上同期劳动生产率、平均工资和GDP的涨幅,再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则表明最低工资标准表面上是在增加,而职工的收入水平和劳动力成本特别是他们的购买力反倒在下降。据统计,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而2009年继续增长了1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为12.7%,职工平均工资两年累计增长近30%.这样,综合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涨幅并不高。以广州为例,广州市从1993年9月开始实施最低工资标准,17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2.44倍,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了6.48倍。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从当年的47.8%,一路降至2009年的21.96%,工人的收入水平与广州经济发展水平的距离越拉越大。
另外,国际惯例是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平均工资的40%-60%,而我国绝大部分省(区、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40%.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市为例,最低工资标准也仅占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1.4%.有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而世界平均为58%;我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而世界平均为50%.另据广州市总工会调查,劳动者用于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生活消费资料,精神文化的需求以及延续劳动者后代的那部分必须的消费资料,在广州大约起码是1000-1200元,目前广州市11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在这一范围内,但其中还包括了工人每月向社保中心缴交的退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扣除“四金”之后工人每月所剩部分则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这说明今年各地大幅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真正的价值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些年最低工资标准增速过慢,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历史欠债”,这与社会正义有关,而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劳动力成本上升没有太大的关系。 总之,对于各地普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既应该着眼当前要切实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要求,客观评价其在保障劳动力市场中一小部分弱势劳动者经济权益方面的作用,又要理性看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充分认识到最低工资制度在调整企业收入分配过程中只能发挥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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