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态化管理。
市住建局介绍,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成量将达48万套,享受货币补贴的人才群体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将达17万户,全市将为65万户家庭、超过200万人提供住房保障。届时,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可覆盖户籍人口的比例将由37.6%提高到52%,可覆盖常住人口的比例由9.1%提高到19%.
人才申请补贴须知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
其中新引进的高级人才(以下简称高级人才)为: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中初级人才为: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用人单位所在片区有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可申请租房补贴。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
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
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
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
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
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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