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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工伤保险条例发布暂行标准 |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
,高于去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水平。因此,这是本市连续10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 调整范围: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护理费待遇。 调整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为标准。截止到10月底,伤残津贴平均值为2201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人均增长303元,增幅为13.77%。调整幅度不仅高于2011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水平,而且高于2010年伤残津贴调整水平。 一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50元;二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30元;三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10元;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90元。 调整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截至2010年10月底,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为1262元。2011年,拟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人均1412元,增幅11.89%。 调整三:护理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生活护理费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因职工平均工资每年3月底左右才能公布,需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因此护理费自2011年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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