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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兼职劳动合同帮你维权 |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
全日制用工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像全日制用工那样按法定要求提前通知,对用人单位来说不会存在辞退程序上的问题。关于对等性: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对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均可以无条件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维权话题5:被解除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该规定,相反,法律明确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而言,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基此,非全日制员工在用人单位与之终止劳动关系时,如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无法获得支持。当然,如果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其有权主张损失赔偿。 维权话题6:劳动报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由用人单位定时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结算支付劳动报酬。这与全日制用工在报酬支付方式上有相同,亦存在明显的不同。具体不同体现为:第一,结算单位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以小时、日、周为单位结算,全日制用工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第二,结算期限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此项规定杜绝了以月为结算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相对应,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月。第三,结算标准方面,《劳动合同》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时,除需考虑月最低工资标准外,还应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因素。 维权话题7:非全日制用工有社会保险吗?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无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由员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在支付其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时额外支付社会保险部分的工资。但是根据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当地用人单位须单独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例如成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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