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燃气人才网 http://www.gashr.net 国内最大、最权威的燃气行业专业人才招聘网站,唯一面向燃气行业的专业人才招聘网 想招聘燃气人才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闭
免费招聘发布 | 简历搜索 | 忘记密码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免费注册企业会员 | 免费注册个人会员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会员注册 | 客服中心 |
企业中心
个人中心
问题帮助
欢迎您来到gashr.net网站
首页
个人求职
企业招聘
高级人才
职场咨讯
招 聘 会
服务内容
在线留言
亚威燃气设备供应商,专业供应燃气调压箱、燃气调压器、燃气报警器等 电话:0755 25887548
您的位置:主页>职业礼仪>带薪年假小心3个误区
职场资讯
求职必读
简历规范
求职面试
职业礼仪
职场速递
最新资讯
最新招聘公告
招聘会资讯
人才资讯
实用信息
新劳动法专题
职场指导
网站公告栏
加盟合作
站点公告
培训充电
热点培训
计算机培训
其他培训信息
 

带薪年假小心3个误区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自从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劳动者纷纷选择七、八月暑假期间休年假,与家人、朋友外出度假旅游放松身心。然而,由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的法律理解方面存在认识误区,使劳动者的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实际上,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的期间。换言之,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经休过或部分休年休假,到了新单位后,仍可按规定再休年休假。不过,当年在新单位年休假的天数需要按规定折算后确定。折算的方法是在新单位当年年休假的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王先生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某餐饮公司工作了1年零9个月,2009年10月1日跳槽到某酒店工作了19天后向酒店申请要求年休假,因王先生累计工作的时间为1年9个月19天,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2009年他在该酒店的剩余日天数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总计92天。因此王先生在2009年的休假天数应为:(92÷365)×5=1.2天,即王先生在2009年年度仍可以在该酒店休1天的带薪年休假。
  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小李是某个体工商户餐馆的小工,自参加工作以来已经在该餐馆连续工作满2年,2009年8月,小李向老板提出休5天的年休假,结果老板说饭馆经营正值旺季,要求小李留下来继续工作并答应给加班工资,但其后老板并未兑现诺言。于是小李要求老板支付带薪年休假期间3倍的工资,老板其后说是小李没有提出休年休假,所以小李无权要求主张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权利。其后,小李将该个体工商户告上了法庭,老板无法举证证明曾安排小李休年假或小李明确表示放弃休年假的事实,最终法庭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误区三: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1页 第2页    1,500字/页 1/2页 共2,044字   
 
关于我们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支付 - 广告报价 - 建议留言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免费注册会员
亚威燃气人才网--网上燃气人才大市场燃气英才网燃气招聘网燃气人才网(gashr.net) ©2008-2012 版权所有深圳市亚威华实业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09517号-3】 网站服务热线:0755-25909848,0755-25887548 25887548 传真:0755-25887232  E-mail:ywhdeng1995 
  广告咨询:广告咨询  友情链接:友情链接
未经【亚威燃气人才网】授权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