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行情每集都在200万左右,这昂贵的销售价格自然让电视台咋舌,只能有多家分摊。电视剧的价格为何高得离谱,因为演员的片酬动辄就要占到百分之七八十的比重。再优秀的演员演戏,他真的值一集几十万的报酬吗?难怪有人说,中国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泡沫,简直胜过中国房地产。
演员片酬那么高,电视剧制作商们为何不挑选片酬低的演员出演?片酬低的演员没有号召力,制作方又失去了售价竞争力。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大演员”垄断着电视剧市场,“小演员”难有出头之日,观众只能接受“千剧一面”“千台一剧”的现实。我不觉得这样的现实就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市场垄断过分了,政府还有理由出手干预一下呢?何况,演员片酬的泡沫化中还有中国造星机制不完善等种种因素。中国香港600多万人口诞生了那么多明星,大陆的明星又有多少?中国的电视剧播出多了,演员在荧屏上曝光机会多了,这对于造出新一代明星是一件好事。“一剧两星”的干预又有何不可?
客观说,“一剧两星”的效力不会是单一的,而是一个连锁反应。如果“一剧两星”实施,卫视因为购买成本增加无力承担,势必会想办法压低制作方的价格;而制作方为了把电视剧推销出去收回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价格,这个降价空间就有可能在演员片酬方面。另外,一些大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可能会推出更多的精品去抢占市场,一些小的制作公司,则会在这个竞争中渐渐萎缩,甚至会倒闭。同时,那些压箱底的电视剧也有可能获得见光的机会,这对观众来说终究是一件好事。
“好事”被炮轰,说到底还是因为炮轰者反对的或许不是政策本身,而是政策的发布者。国家广电总局这些年在公众心目中已经有了“总急”的刻板印象,无论他发布什么样的政策或者指导意见,都会被网民炮轰或者调侃一通。
前不久,广电总局发布了对美剧的规范通知,那则通知实际上是对以往规则的重申,文件针对的主要是UGC(用户生成)内容,而非引进剧,结果被广大网民误读成了“美剧禁令”。
在“严查美剧”那件事上,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受了伤”,但很少有网民因为自己的“口水冲动”而内疚。多年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过很多限制令,而且遵循的规律基本是“什么火什么限”:选秀节目最火的时候,限令规定电视台不得在黄金时间选秀;宫廷剧谍战剧跟风肆虐时,限令也将类型剧限倒了一大片。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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